塞浦路斯政府在部长理事会于2019年2月13日做出的最近决定中决定更改“塞浦路斯投资计划”,以使其更加值得信赖和针对性强,以下规定将适用于所有以投资为公民的公民身份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提交的申请,
对于5月15日之前提交的任何申请,以前的规定仍然适用,不同之处在于不应以欧盟其他成员国的身份拒绝申请人的申请。该规定立即适用,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不符合通过塞浦路斯投资计划申请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的资格.
塞浦路斯投资计划变更清单
- 从获得塞浦路斯国籍之日起,投资将需要保留5年。如果获得部长会议的许可,投资者可以在上述5年内更换投资。
- 除所需的投资外,还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a)向研究与创新基金会捐赠75,000欧元,或在经过认证的创新企业或经过认证的社会企业中投资至少75,000欧元。 如果申请人根据购买/建立/参与塞浦路斯公司的标准在一家从事第一经济或第二经济领域活动的公司中进行的投资总额至少等于 400.000欧元,则免除上述义务建筑)或研发,教育,卫生和可再生能源领域。
和
b)向塞浦路斯土地开发公司捐赠75,000欧元。在航运领域的投资将根据将要确定的标准而合格。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申根签证。无需入境签证即可在欧盟国家旅行的申请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如果申请人投资了已经用于通过该方案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的住房单元,那么包括私人住宅在内的投资总额将至少为250万欧元。
- 对于房地产投资或土地开发投资,需要获得城市规划许可。
- 如果所购置的财产正在建造中,则需要在特殊帐户中维持等于购货价值5%的金额,或者要求卖方为买方的利益签发相当于5%的履约银行担保。购买价值。
- 完全取消对政府债券的投资,作为该计划内的可接受投资。